
來源頭條作者:企業制度流程制定我們財務部接到一個職員的質問電話:別人都是退個稅,為什么我要補交個稅呀?你們財務發工資的時候都已經扣了我的個稅啦,為什么我現在個稅匯算清繳的時候還要讓我補交個稅啊?事情是這樣的,財務部接到稅務局的通知,說我們公司有幾個人個稅沒有做匯算清繳,我們就通知了這幾個職員,讓他們在自己的手機下載個稅APP,做個稅申報,其中一個職員下載了APP以后,發現自己要補交稅款近5000元,于是就打電話質問我們財務是怎么回事?我們就問他,你在外面有沒有其他的收入啊?你有沒有到稅務局開過發票啊?她回想了一下,她曾經以個人的名義到稅務局柜臺開過發票,那我們就告訴他了,他被追繳稅款,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了。我們在工作中會遇到以下兩種補交稅款最常見的情形:第一,你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,這兩個單位在預繳稅款時,重復扣除了基本的減除費用,每個月5000元。第二,你除了工資薪金以外,還有勞務報酬、稿酬、特許權使用費等其他的收入,這些收入都是要求職工個人在個稅APP上自行申報的,你自己不主動申報,我們也不知道,稅務局也不知道,但是如果你到稅務局開發票了,在稅務局的電腦里就留下痕跡了,就會反映出你要補交稅款了。當然不主動申報,個人要承擔稅收風險的。所以現在個稅每年匯算清繳都是要求職工個人在個稅APP上自行申報的,財務人員不知道你在外面還有哪些額外收入,是不能代為申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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